南乐县农村房屋抗震改造政策来了最高可领

新朋友点上方蓝字快速进入“大乐网”大乐网   一、补助对象和改造方式

  (一)补助对象。农房抗震改造的补助对象是: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乡镇有意愿建设抗震设防达标住房的农户或现居住房屋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有加固意愿的农户。优先支持抗震设防烈度8度乡镇和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中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农户。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不得列入抗震改造范围。

  (二)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拆除重建和加固两种。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优先支持农户农户新建抗震房屋。

  二、补助标准

  (一)新建。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元;不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元。

  (二)加固。每户补助—元。

  三、操作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有农房抗震改造意愿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农房抗震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查验,审核结果要在村委会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四)县级审批。县住建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上报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或因其它原因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不予批准,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说明原因。

  (五)组织实施。县住建局根据本年度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六)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及时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新建、加固改造后的农房进行逐一鉴定验收,房屋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予以拨付补助资金,反之则不予以补助。

  四、抗震改造新建中、新建后两张照片要求:

  新建中照片:显示新建中房屋的全貌、房屋附近的参照物;

  新建改造后照片:显示新建后房屋的全貌,并能看到新建中房屋照片中的参照物,两张五寸照片均为取房屋的全景,不准只拍摄局部(两张照片均由乡镇危改办组织拍摄)。

  五、抗震改造加固前、加固中、加固后三张照片要求:

  加固前照片:显示住房的全貌、旧房附近的参照物(院内的树或陪房局部等)和户主本人;

  加固中照片:要掌握好采集时机,在加固施工中时采集照片;

  改造后的照片:要显示新房全貌,并能看到旧房照片中的参照物,以证明新房和旧房是同一地方。

  三张五寸照片均应取房屋全景,不准只拍摄局部,三张照片先后相互联系,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机采集(三张照片均由乡镇危改办组织拍摄)。

  六、农房抗震改造户需复印的材料、照片拍摄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

信息来自:南乐县住建局、南乐网县委门户网站

(免责声明: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转载众多,或无法确认真正原始作者,故仅标明转载来源,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十分抱歉。如来源标注有误,或涉及作品版权问题烦请告知,我们及时予以更正/删除。)

更多南乐信息


转载请注明:http://www.baibanguangwang.com/yczz/23496.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